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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建设、健全保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年初召开政府信息公开部署会议,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统一工作安排,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积极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我局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局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相关培训,拓展知识结构,增强应对与处置复杂情况的能力。加强对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交流,通过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了解情况,帮助解决问题,指导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发布工作。我局坚持把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房产局机关行政效能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利用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深化细化。并做到三个“注重”:信息来源突出热点聚焦。聚焦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宣传政策、发布动态、回应民声。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各项政策措施和重要工作推进情况,以及工作中的典型经验、突出亮点、重要舆情、媒体关注关切、重大突发性事件等内容编写信息内容。
主动公开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官方网站发布新闻302篇,k8凯发官网的公告51篇,信息公开101篇;“宜居南京”官方微信发布微信848余条;“宜居南京”官方微博发布629余条。
2021年度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其中规范性文件2条,行政许可办件公示283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1件。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共15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2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8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51 | 15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7 | |||||||
2.重复申请 | 9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 ||||||||
(七)总计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3 | 1 | 1 | / | 5 | 4 | / | / | / | 4 | / | / | / | / |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实效性的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新旧栏目更替还需进一步做好。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南京市政府《南京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宁委法政公开办〔2021〕1号文)要求,定期开展信息公开的自查自评,查找不足,补齐短板,优化门户网站建设,动态维护信息公开数据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