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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我局编制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是我局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政务公开主要工作情况和统计数据,现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保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行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需要。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保证市房产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运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统一工作安排,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我局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局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相关培训,拓展知识结构,增强应对与处置复杂情况的能力。加强对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交流,通过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了解情况,帮助解决问题,指导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发布。坚持把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房产局机关行政效能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利用门户网站等载体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深化细化。并做到三个“强化”:强化信息挖掘渠道。聚焦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房地产市场管理的焦点问题,宣传政策、发布动态、回应民声。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和重要工作推进情况,以及工作中的典型经验、突出亮点、重要舆情、媒体关注关切、重大突发性事件等内容编写信息内容。强化信息发布时效。切实提高信息意识敏锐性,增强信息报送工作主动性,实时关注工作动态,善于捕捉信息的“共鸣点”和“兴奋点”,比如今年以来,我局坚持市区贯通,部门协同,全力推动了包含服务企业群众、房屋全程监测、市区数据共享的“房帮宁”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有效破解了一直以来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办事繁、办事难、办事慢问题。切实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房产局”“企业身边的房产局”,得到国家住建部充分肯定。我局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进行了系统详细的宣传报道,确保信息第一时间报送,确保能够回应群众关切,着力体现了我们服务民生的根本宗旨。强化信息稿件质量。兼重政务信息的“质”和“量”,既展示工作亮点,又反映存在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同时,根据不同政务平台传达内容、运作方式、更新频次、受众对象的不同,有针对性地报送不同类型的信息,不断充实和丰富政务信息平台内容,切实落实了主题鲜明、结构简洁、标题精炼、文字出彩的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在国办、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历次普查抽查中我局网站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未发现相关严重问题。
2022年全年,“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官方网站发布新闻信息405篇,信息公开102篇。
2022年度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其中规范性文件9条,行政许可办件公示253件,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共211条。附表如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1 | 1 | 2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5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3 | 3 | 0 | 8 | 7 | 0 | 2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62 | 1 | 0 | 2 | 2 | 0 | 16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8 | 1 | 0 | 1 | 1 | 0 | 2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88 | 2 | 0 | 3 | 3 | 0 | 19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8 | 1 | 0 | 5 | 4 | 0 | 18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6 | 1 | 0 | 1 | 8 | 1 | 0 | 0 | 1 | 2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在政务公开尤其是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对于利用反复申请,增加工作量及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风险的申请人重视不足。同一时期,申请人因某一信访事项,反复利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达到个人目的。相关业务处室应当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切实化解矛盾,减少恶意申请数量,减少被诉风险;
2、主动公开文件数量偏少。日常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中,存在大多数业务文件未主动公开的情况,导致申请人无法在官方渠道获取该文件,本着便民原则,相关业务处室应当增加文件主动公开数量,进而减少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涉诉风险;
3、回复格式不统一。日常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中,个别中心不同业务科室回复格式未统一化,没有完全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有关要求的通知》(宁政公开办{2020}1号)要求办理答复。
下一步改进工作:
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认识。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使全局上下及直属事业单位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关乎到全局的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明确要求政务公开必须做到尽快、及时,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对已公开内容还要注意随时更新。
二是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多、牵涉面广、情况复杂,为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市房产局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把政务公开工作真正的落到实处。
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为方便群众获取政务公开信息。将通过网站、新闻媒体、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公开、传播和发布政务信息,让群众方便快捷的了解政府信息。
四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宣传。加强法规学习。明确要求局内各处室及单位,尤其是涉及政务新媒体的相关处室、单位,加强对互联网新闻信息规范表述有关规定的学习,严格开展信息公开、对外宣传等各项工作。把牢信息源头。进一步落实内容审核把关,明确三级审核责任制,并督促各信息提供部门从源头上把控,避免互联网新闻信息不规范表述的情况发生。健全监测机制。针对已发布信息,划入重点检查范围,加强常态化监管,保证互联网新闻信息表述规范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