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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发布时间:2024-01-16 15:58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我局编制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是我局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政务公开主要工作情况和统计数据,现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一是抓制度建设,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保证市房产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运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统一工作安排,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形成各部门联动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格局,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到位、高效运转。对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细化公开内容、范围和形式,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抓人才培养,深入开展学习培训。我局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局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相关培训,拓展知识结构,增强应对与处置复杂情况的能力。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对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交流,通过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了解情况,帮助解决问题,指导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抓政务宣传,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坚持把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房产局机关行政效能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利用门户网站等载体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深化细化,积极唱响房产“好声音”。并做到三个“强化”:强化信息挖掘渠道。聚焦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房地产市场管理的焦点问题,依托我局年度宣传方案,主动宣传政策、发布动态、回应民声。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和重要工作推进情况,以及工作中的典型经验、突出亮点、重要舆情、媒体关注关切、重大突发性事件等内容编写信息内容。强化信息发布及时高效。切实提高信息意识敏锐性,增强信息报送工作主动性,实时关注工作动态,善于捕捉信息的“共鸣点”和“兴奋点”。我局全年共被市两办采用政务信息30余篇,其中,2月份上报的关于苏宁檀悦集访处置的政务信息,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我局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广泛宣传了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及各类房产民生实事的进展,结合“房帮宁”建设、“睦宁里”站点、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民生实事,配合上报相关典型案例,确保信息第一时间报送,着力体现了我们服务民生的根本宗旨,塑造了良好的房产形象。强化信息稿件质量。兼重政务信息的“质”和“量”,抓创新、有亮点,既展示工作亮点,又反映存在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同时,根据不同政务平台传达内容、运作方式、更新频次、受众对象的不同,有针对性地报送不同类型的信息,不断充实和丰富政务信息平台内容,切实落实了主题鲜明、结构简洁、标题精炼、文字出彩的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在国办、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历次普查抽查中我局网站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未发现相关严重问题。

2023年全年,“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官方网站发布新闻信息413篇,信息公开125篇。

2023年度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其中规范性文件12条,行政许可办件公示222件,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共552条。切实履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义务,畅通网上受理渠道,强化受理环节,严格办理时限,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针对依申请公开的主体多样性、目的多元性特点,注重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登记、拟办、审核、答复、归档的管理,处处留痕,有据可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8

1

0

3

80

0

55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1

0

5

4

0

1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5

1


0

3


20

0

25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8

1

0

2


16

0

14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1

0

0

3

48

0

14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5

0

0

0

0

0

15

2.重复申请

7

0

0

0

0

0

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76

2

0

8

84

0

57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1

0

1

5

3

0

2

2

7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在政务公开尤其是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对于利用反复申请,增加工作量及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风险的申请人重视不足。同一时期,申请人因某一信访事项,反复利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达到个人目的。相关业务处室应当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切实化解矛盾,减少恶意申请数量,减少被诉风险;

2规范性文件公开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严格做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情况集中统一公开,查询、获取信息的便利性有待提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把政务公开工作真正的落到实处。

3、主动公开内容维护力度需大力提升。通过调查征集等栏目向社会公开调查征集内容,公开意见征集结果未及时对主要采纳意见和不采纳意见进行说明。要求各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拟定回复意见,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下一步改工作

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扎实有效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切实以人民需求为导向,主动公开更多便民惠企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多交流共探索新方式,共同提高政策解读水平,让政策更加通俗易懂,更加接地气、便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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